我選小說的標準,其實很無腦,就是「一見鍾情」。隨便打開幾頁,看看字句裡面散發出來的氣氛,就可以決定要不要繼續看。所以像暢銷書區那種易消化的、一般論的、政治正確的,沒有任何可以稱之為「書的個性」的書,我是不可能會去動的。
與村上春樹的相遇,就在大學設計科系的那種沉悶焦躁,在專業科目積弱不振,自暴自棄的埋首於免錢的圖書館的那個時刻。村上的文字,有一股管他的、不關老子事、冷漠、自我本位、左派思想的氣息,但是又混雜了一些詩意、美式風格、時髦都市味,這種配比,像毒品似的擄獲了我的心。村上的作品,除了最近幾部以外,我每一部都很喜歡。
這樣子的世界,並不會讓人不想去,我甚至還滿想住在那裡的,這就是村上文字的魔力。
本來想寫兩本的,但是這一本越寫越多,篇幅太長,只好分篇了。下一次將是完全不同的類型,敬請期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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